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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教育家精神 筑牢师德师风根基—— 文学与传媒学院开展202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专题学习

2026年10月15日 09时08分55秒浏览次数:10设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切实强化全院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惠州学院202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惠院发〔2026〕220号)文件精神,2026年10月14日下午,学院在旭日教学大楼422会议室举办202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系列专题学习会。全院教职工分阶段开展学习。会议由马锦雄书记主持。

第一阶段,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开展202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专题学习。马锦雄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育家精神系列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马锦雄书记提出全院教师要自觉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标尺,知准则、守底线、作表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的实际行动。随后,马锦雄书记根据《惠州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修订)》(惠院发〔2026〕20号),围绕思想政治纪律方面、廉洁从教从业方面、工作作风方面、生活作风等方面,结合分管工作开展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专项学习,要求全体教师对照负面清单自查自省,自觉防范和抵制各类师德失范行为。

陈梦院长领学《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及《惠州学院教师职业行为细则(试行)》《惠州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惠州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陈梦院长提出三点建议:一要明底线、知敬畏,每位教职工都要对照行为细则和负面清单逐条自查,清楚红线在哪里;二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师德要求落实到课堂教学、科研学术、指导学生的每一个环节;三要压实责任、健全台账,要做好日常教育监督和师德表现记录,及时防范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李耿晖副院长领学《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并提出工作要求,强调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规范指导行为,加强人文关怀和学术规范教育,构建和谐导学关系,以良好师德师风带动优良学风。

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习近平的教师情》《强国行·师者说》等专题视频。马锦雄书记围绕“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共筑尊师重教风尚”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筑牢信仰之基;二是严守师德底线,对照负面清单和制度文件常学常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发挥示范作用,把教育家精神融入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学生指导和管理服务全过程,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学院开展学术道德专题教育。李耿晖副院长聚焦项目申报、科研经费使用、成果产出等关键环节,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纪,围绕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筑牢科研诚信防线作专题教育;并根据《惠州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修订)》(惠院发〔2026〕20号)学术道德方面内容,结合分管工作开展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专项学习。李耿晖副院长在领学后提出要求,全院教职工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把科研诚信要求贯穿科研活动全过程,严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自觉维护学术声誉。

第三阶段,学院开展警示教育。卜凌云副院长依托《警示教育汇编》,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开展案例剖析;并根据《惠州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修订)》(惠院发〔2026〕20号)教育教学方面内容,结合分管工作开展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专项学习。卜凌云副院长在领学后要求,全体教职工要以典型案例为镜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照教育教学方面负面清单规范课堂教学、师生交往和教学管理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执教、廉洁从教、规范从教。

在分组研讨前,马锦雄书记作总结性发言。他结合前段时间学院通过出入境、校外兼职、投资等方式任职等情况开展自查发现的问题,对个别教师重视不够、填报不实、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存在相关问题的教师正视问题、限期整改,学院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跟踪复核、对账销号,形成工作闭环。他希望全体教师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真正把师德规范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杜绝“听过了事、学过了事”的心态,切实把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行动。

随后,各教研室由教研室负责人主持开展专题研讨。教研室成员结合岗位实际,围绕教育家精神内涵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明确师德行为边界和岗位实践要求。

此次系列专题学习进一步夯实了全院教师的思想根基,明晰了师德行为边界。学院将持续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要位置,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引导广大教师恪守为师准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摄影:黄吉群

撰稿:杨越然

排版:沈怡馨

初审:张雯、卜凌云、李嘉惠

复审:李耿晖

终审:马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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