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为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延伸,强化共青团组织对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引导作用,根据《惠州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惠院党发〔2018〕57号)要求,校团委制定了《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建立团组织的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
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建立团组织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创新,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惠州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指示精神,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适应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和省市共建本科高校的新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内容手段、增强工作保障,团结带领我校团员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我校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理工科特色鲜明、教师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中的引领作用,积极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面,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升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组织活力,真正使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发挥学生第二课堂的思想政治教育阵地作用,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组织的日常活动中,使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内的每位成员在延伸专业能力、培养学习兴趣、丰富业余生活的同时,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让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三、基本原则
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加强对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更好的发挥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深化以青年学生为中心的改革,紧紧围绕团支部建设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薄弱环节,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了解青年学生心声,把准青年学生脉搏,注重实效长效。
实现思想引领的互补性。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组织的工作活力,创新团组织建设。真正使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中的团组织发挥学生第二课堂的思想引领作用,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中,让青年学生自觉接受、紧紧依靠党对共青团的领导,实现学生班级团支部的互补性,使学生组织内的每位成员在延伸专业能力、培养学习兴趣、丰富业余生活的同时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组织设置。目前校团委下设团委直属部门,并负责指导管理 7 个学生组织,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下辖 57 个学生社团,分为学术调研类、创新创业类、体育竞技类、文艺爱好类和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团组织是班级团支部的延伸和补充,是传统的团组织建设的有益补充。在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中,应根据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中团员的行为、教育和培养,严格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团支部活动,加强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团建工作。既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组织的组织灵活、创新的特点,又要保持原有团建模式的基本结构,建立科学完善的团组织管理体制。
1.建立直属团总支和校级学生组织团总支。直属团总支及其他校级学生组织团总支是校团委直属部门及校级学生组织(包括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校大学生艺术团、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和学生组织人数成立的二级团组织。其中,学生校长助理成员及校国旗护卫队可根据实际团员人数成立若干团支部,归入直属团总支管理。团总支依照团章开展活动。
2.建立学生社团团支部和团学组织下属部门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支部和团学组织下属部门团支部是其在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成立的基层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支部接受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管理领导,二级学院下属社团团支部接受二级学院团总支管理领导,团学组织下属部门团支部归所在校级学生组织团总支管理领导,团支部依照团章开展活动。
(二)明确工作职责
1.直属团总支和校级学生组织团总支的职责。直属团总支和校级学生组织团总支是由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二级团组织,直属团总支和校级学生组织团总支对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的建立和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发挥共青团的育人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科学发展。
具体职责:在全校所有社团及校级团学组织下属部门中建立团支部,推进团组织在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中的全覆盖;全面领导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组织的思想教育工作,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严格《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保证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正确发展方向;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建立
健全团总支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组织工作体系;组织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指导和支持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日活动,促进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有效地开展工作;指导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打造和丰富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文化,为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发展注入新的理念;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2.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的工作职责。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应保障该社团活动的正确发展方向,推动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调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支持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发展建设。
具体职责:在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总支的领导下,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布置相关工作,民主决策并监督执行本社团发展方向的重要决议;建立健全本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做好经验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并上报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总支;组织本社团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服务校园和服务社会的公益活动;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与管
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规范选举流程
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两人。
(1)采取差额选举,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查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以及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4)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的支部委员会也可以不提名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5)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新选出来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也可以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团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也可以不提名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6)由上届委员会提名符合条件的负责分管相关业务的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负责人为委员候选人,书记人选原则上在新当选的符合条件的主要负责人中产生。其中,二级学院所辖社团的候选人名单须报所在学院团总支确定,校级学生社团的候选人名单须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确定,校级学生组织的候选人名单须报校团委确定。
(7)任期为一年,一般在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换届后的学年初以团员大会的形式进行换届选举。均设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素质拓展委员各 1 名,增设委员须征得上级团组织同意。
(四)明确组织身份
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中团员的组织身份遵从“一个团籍,两种身份”的基本原则,“一个团籍”指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员只在班级团支部注册,只有一个团籍,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不涉及注册团籍问题,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团费只在班级团支部缴纳,不重复缴纳团费;“两种身份”指 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员,不仅是班级团支部成员,同时也是所在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的成员,参与两个团支部的活动,参与两次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具有两种身份,实现“多重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将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团组织建设的总体格局,将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学校团委工作的重要内容。校团委应把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建工作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范围,加强统筹。加强对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中团组织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注意协调、整合全校学生团建资源以加强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建工作;各团总支要增强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本单位学生团建工作向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延伸;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在校团委及挂靠基层团组织的指导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组织工作的开展。
(二)监督保障
校团委要建立团建工作督导机制,健全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员能进能出的机制,对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团支部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校团委每年要对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的团支部进行考核,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团支部书记考核优秀者,将纳入我校“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比范围。考核不合格的团支部书记撤消其支部书记职务。对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中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团员义务、不符合团员标准、不参加团支部活动的团员,团支部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对违反团章规定的团员要依章及时处理。
(三)条件保障
校团委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应对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的活动予以保障,并帮助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团支部切实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
六、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青马工程”培训班、志愿服务队等设立团组织参照本办法执行,并报校团委审批及备案。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排版:宣传部张涛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