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59号)(见附件)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大力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截止时间
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
二、申请对象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残疾人证或零就业家庭证明)的2018届毕业生均可自愿申请。
三、发放标准
15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所需材料
1. 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供: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正反面复印件(合同编号须清晰可见);
4.毕业生本人惠州建行卡复印件。
2. 家庭困难毕业生需提供: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证明低保证户主跟学生本人之关系);
4.城乡低保证复印件(须注明有效期,如无有效期的,则需提供近半年的低保账户银行流水)或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残疾人证(学生本人的残疾证)、零就业家庭证明(须由当地人社部门就业中心开具)复印件;
5.毕业生本人惠州建行卡复印件。
备注: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套申请材料即可。
五、申请发放程序
1. 材料提交
申请的同学在截止时间前将所需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并按照上述材料顺序排列整理后填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见附件2)(电子版)。 请各学院负责老师统一将本学院学生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18年4月2日前送至少康楼301室,同时将《花名册》(电子版)发至邮箱jiuye@hzu.edu.cn。
2. 审核与发放
学校审核后提交信息至市人社局,待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安排资金拨付学校,学校再将补贴发放予毕业生。
六、工作要求
1.求职创业补贴是国家帮助大学生就业的一项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指派专人跟进落实,积极做好材料审核、整理以及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申请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办理。
3.求职创业补贴将会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银行卡必须为本人所有的建行卡,且保证2018年底之前正常使用。
学生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