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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媒学院2018届教育实习指导细则

2017年09月19日 12时00分00秒浏览次数:159设置

  实习是中文教师教育专业一门综合性的实践课程,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环节。为规范我院2018届毕业教育实习指导,确保2014级师范生优良的教育实习效果,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实践教学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教务处具体的实习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指导细则:

  一、实习前的试讲指导

  根据学校对今年教育实习的工作部署,实习时间为108日—1202日共计8周时间,要求每位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联系实习学校、年级情况,结合实习内容,认真落实学生的试讲工作,要认真做好指导试讲的记录,指导记录需有试讲学生签名或照片做为佐证材料。

  二、实习中的管理指导

    在见习阶段,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联系好实习年级、班级,指导学生安排好实习内容,严格要求学生先见习再实习;在实习过程中,指导老师要指导学生写教案、试讲和上课,随机对实习生听、评课,指导学生做好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报告。鉴于今年实习时间较长,且主要为集中实习,对于集中实习的学生,学生数少于8人的指导老师应每周到实习学校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若为816人,则现场指导每周不少于2次;以此类推。每次现场指导,都要督查实习生的到位情况,力求对实习生指导试讲和听、评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与实习学校领导、老师交流、沟通,认真填写指导记录,并由实习生签名或拍照。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要通过电话、邮件、QQ、微信或现场指导等方式,随时与实习生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他们的实习进程,帮助答疑和解疑,随机联系实习生所在实习学校老师,督导实习效果。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指导人均不少于1次,要保留相关指导记录。对于顶岗实习的学生,除教务处统一安排巡视指导外,指导教师对实习生指导人均不少于1次,要保留相关指导记录。

  三、实习后的总结、成绩评定指导

  学生在12月初返校后,实习指导教师要督导学生按要求填好四个材料: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实践能力调查表、教育调查报告;实习材料上交后,指导教师需认真查阅实习手册和教育调查报告的完成情况,并按百分制予以评分,在实习鉴定表填写指导意见,并在最后一栏评定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两个成绩,按百分制予以评分。评分需根据其实习的效果和是否评优情况来确定,评为优秀实习生则评分应在90分以上,优秀率为30%

                                       

              文学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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