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物资借用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4-12-15浏览次数:145

为了加强惠州学院中文系物资的管理,避免物资损坏丢失,方便院系各组织及时有效地借用物资,特此制定中文系物资借用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1凡是由中文系公费购买,且可供本系公共循环使用的物资均为中文系物资。

2.中文系物资由中文系共同所有,由生活部统一管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或任何手段据为己有,违者将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系以为中文系学生服务为宗旨,中文系三会四社任何一个部门组织经办相关手续均可使用所需物资。在不违反相关规定情况下,本校其他学生组织均可按规定程序借用物资。外系借用时间与本系部门冲突,以本系部门优先。

4.中文系物资属公共财物,借用期间必须确保完好无损,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5.不受理金额赔偿,要求赔偿等量等价新物件。

6.中文系物资可供外系借用,但需经过双方辅导员的交涉同意。

7.外系借用物资程序:

(1)借用方负责人须提前两天与中文系生活部协商,询问是否有物资可供出借。

(2)借用方负责人自行上惠州学院中文系网站下载中文系物资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3)借用方负责人将物资借用申请表交予生活部值班负责人。

(4)填写借用物资登记表,同时协调好还物资时间

(5)最后由生活部值班负责人核对清点后发放物资。

本系部门借用物资只需与生活部协商,然后填写物资登记表同时协调好还物资的时间最后由生活部值班负责人清点核对并发放物资,无需下载申请表。

8.因帐篷和拱门数量稀缺,现决定实行帐篷和拱门收费制,本系活动除外,其他院系组织或社团租借,每顶帐篷每次收费10元,租借拱门每次100元。

9.借用方不得将物资转交给第三方,如违反规定,将由最初借用方担负全责,并不再给予转交给第三方的借用方借用物资。

10.物资借用与归还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下午的17:00-17:30和晚上的22:00-22:30,在还物资前必须联系生活部相关负责人并在中文系党员活动室(旭日大楼311)办理租借和归还手续。其他时间一律不处理物资租和归还手续。

 

  附件
  中文系生活部物资申请表

 

中文系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