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中文系教学、教研水平,激发教职员工的教学、教研热情,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条例。
一、教学工程(集体项目)
1、鼓励本系教师积极申报教学工程集体项目,做到以教研与科研并重,以集体项目为主,个人项目为辅。中文核心级别以下的教研、科研论文不再奖励。
2、申报教学工程集体项目的奖励标准:校级集体项目500元起,视项目难度可增至800元;省级集体项目800元起,视项目难度可适当增加;国家级项目申报为1000元或以上。
3、集体项目立项后的奖励标准:校级立项后,再对该项目奖励一次申报时的奖励额度;省级以上的立项等同于科研奖励标准。
4、结余、绩效资金可用于项目立项奖励,但个人教学、教改项目的奖励相应减半;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指导老师的奖励措施不变。
二、教学竞赛及指导
1、鼓励本系教师参加校内、校外各项教学技能大赛,并获得奖项,系里将根据参赛教师的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
2、鼓励本系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校内、校外各项学科竞赛,并获得奖项,系里将根据学生取得的成绩给予指导老师相应的奖励。
三、教学本科评估
1、服从本系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并较好完成任务,系里将根据教师表现情况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原则上,不参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人员不能评优。
2、加大奖励力度。根据分工情况对评估工作参与人员进行分类、分层次奖励。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奖金基本上用于奖励相关人员。
四、其他方面
1、鼓励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系教学督导组成员的每次督导活动,记一次考勤奖励。
2、对本系学生社团报刊审定、指导的教师给予奖励,按照报刊:2次/期、刊物:3次/期计算其考勤次数。
3、指导本系学生考研的奖励标准:(1)以班主任为负责人,若所在班级考取研究生比例在8%以下,每考取1名奖励100元;若考取比例达到8%以上,额外奖励指导老师800元。(2)协助调剂考研学生或指导学生考研贡献突出者,每名奖励500元。
4、在教学大纲修订、试卷命题与阅卷、毕业论文指导、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践教学指导等日常教学工作方面,能积极完成任务并取得较好成效的教职员工,系里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系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