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中文系教师办公室的管理,维护设备的完好,保证教研室更好地开展教学、实验及科研等工作,特制定本守则。
第一条 本守则适用于中文系全体教职工及进入教师办公室的学生。
第二条 教师办公室为中文系教学和科研办公场所,为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提供有力保障。请遵守教师办公室纪律和爱护设施、设备及其它财产,节约用电、用墨和用纸。
第三条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请关闭照明及空调电源、并锁好门窗。
第四条 室内电脑按编号分配给各教研室管理使用(广电教研室:①②机;文学教研室:③④⑤⑥机;语言教研室:⑦⑧机;大学语文教研室:⑨⑩⑾⑿机),电脑中的个人资料或数据,其安全性、完整性由使用人负责。严禁浏览、安装有反动、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网页和游戏;严禁传播反动言论和黄色资料及泄露国家机密。
第五条 室内电脑安装了一键还原系统,请勿将任何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电脑内C、D盘系统的目录、桌面、我的文档内,如需保存资料请储存至自带的USB盘内。
第六条 保持室内安静,请不要在室内大声喧哗;室内严禁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壳及纸张、纸屑等杂物。
第七条 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所有设备摆放规范,不随意移动室内设施,保证室内文明有序。
第八条 系办公室负责定期安排打扫室内卫生和对设备进行养护和检修,确保各项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