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4-03-26浏览次数:35

      (一) 两级推荐

      1、系团总支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进行民意测评,在征求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系团总支、学生党支部意见,并就推荐对象预备人选的表现和考察意见进行分析综合,研究决定推荐对象。形成意见后,团支部填写《团委向党组织推荐及考察学生入党对象登记表》,报送校团委审核,并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汇报。

      2、校团委审定推荐对象

校团委根据系团总支推荐意见,分别派人到各系考察,审定推荐对象,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并送系党总支,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

      (二) 两级考察

      1、系党总支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根据校团委推荐意见,初定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训登记表》,指定培养人,做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前的教育、考察工作。系党总支根据党支部的意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送组织部审批。

      2、组织部审定入党积极分子

组织部根据系党总支意见,审定入党积极分子,系党总支根据组织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指派培养人进行培养、考察。

      (三) 两级培训

      1、系总支培训

学生支部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学习党章,系党总支组织培训。

      2、党校培训

组织部对各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组织考察,确定发展对象,党校举办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组织培训及考核。培训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证书。

      (四)填写入党志愿书、通表

党支部组织、指导入党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通表,经系党总支审查后,由总支指派专人谈话,收齐有关材料报送组织部。

      (五)组织部最后审查

组织部全面审查入党材料,经公示后提交党委审批。

      (六)党委审批

党委根据组织部汇报及提交的材料,审批后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