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课程重修的通知
通 知
各系(部):
为规范我院考试管理工作,重修考试需按《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来确认学生参加重修考试的资格,请各系认真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申请工作:
1、通知学生本人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于9月28日前将表格上交本系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可申请重修跟班听课的具体学期为:①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科目;②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科目。
2、各系根据收到的重修申请安排学生跟随本学期开课班级听课,将收齐的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整理好(原件由各系留存)并做好本系《重修学生情况统计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于10月10日前交一份到教务处备案。
如非本系开课的,须经开课系主任审批并加盖公章;
3、《重修学生情况统计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如有课程冲突情况,学生要在个人申请备注栏中填写具体课程冲突情况;如重修科目在本学期没有开课的,学生要在个人申请中注明本人用何种方式学习。如有上述情况,各系须在本系统计表中注明,以便查询。
4、如未按规定按时申请本学期重修跟班听课,则被视为自动放弃下学期开学重修考试资格,下学期网上不予报名重修考试。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总课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