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3浏览次数:31

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结题的通知

各系:

    我校2012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共立项116项(其中文科项目41项、理工科项目75项),详见:http://www.hzu.edu.cn/zlgc/n251c6.shtml,为做好项目结题和报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1、提交结题材料

    各系须在2013年6月2日前完成此次结题验收工作,将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到教务处实践科,项目结题材料包括:(1)结题报告书;(2)项目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等材料。其中结题报告书按照格式填写(可在质量工程网页上下载);项目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等材料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或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提交结题材料时,需同时提交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其中纸质文档需有指导教师审阅意见、系审查意见和盖章,电子文档以“XX系+项目名称”为主题发送到教务处实践科电子邮箱:sjk@hzu.edu.cn

    2、结题工作要求

    为做好项目结题工作,要求:

    (1)各项目组应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抓紧时间,加快研究进度,及时做好结题准备工作,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确保按期按质结题;

    (2)各项目指导教师应主动加强对项目组学生的指导,保证项目顺利结题;

    (3)各系应加大对项目进展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按期结题;本次各系在研项目的结题率,将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时项目名额分配的依据。

    3、不能按期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评审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均为2009级学生的,作项目中止处理,收回项目经费;

    (2)项目负责人为2009级学生,项目组成员不为2009级学生的,在更换负责人的前提下项目可延期至2013年11月25日,但应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一份,可在质量工程网页上下载),经指导老师和所在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延期;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不为2009级学生的,项目应于2013年11月25日前结题。因故未能按期结题的,需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一份,可在质量工程网页上下载),经指导老师和所在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后可延期至2014年5月25日;

    (4)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作项目中止处理,需提交《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止结题申请表》,并收回项目经费。

二、项目报账工作

    请项目负责人整理好项目实施期间经费支出的各种发票,以备项目通过验收后报销使用。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材料费、实验费、论文版面费、资料费和办公用品费(需附清单)等,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内容无关的开支。各系项目验收通过后,经教务处审核后以系为单位到财务处一次性报销。

    (1)通过结题评审的,办齐相关手续后凭有效票据一次性报完全部项目经费;

    (2)未通过结题评审但被批准为延期项目的,待下一次结题评审通过后给予报账;

    (3)被中止的项目不予报账。

教务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