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新生填写学籍表的通知
通 知
各系: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全日制在校生的学籍档案为永久保存资料,为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与完整,请各系认真指导2012级新生填写“惠州学院学生学籍表”,填写完毕后按学号顺序整理成册,于2012年10月29日前交回教务科。
填写要求如下:
1、用正楷字书写;
2、要用黑色墨水的钢笔填写;
3、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不得涂改,不能用复印件填写;
4、表格上方的学号等信息按“惠州学院教学管理系统”上显示的信息填写;班级名称一定要按系统显示的名称填写,不能按本系的编班名称填写。
5、贴一张1寸的近期免冠相片。
6、只需填写个人信息,“学籍变动”、“奖惩情况”及右方框的内容不用填写。
7、表格填写完毕统一收齐交给班主任、辅导员、教务员、审核人等签名后再交回教务科414办公室。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