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从根本上杜绝虚假文凭的现象,进一步完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从2002届的毕业生开始,毕业生相片统一由新华社拍摄,并制作成图片信息与毕业证书一起电子注册。我校201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相片采集定在2012年11月6日-11月8日进行,请各系通知毕业生密切配合完成这项工作,没有由新华社统一摄像的毕业生,将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现将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照相时间与上课(或实习)相冲突的,请各系提前做好调课安排。(各班具体照相时间见附件)
二、毕业证书相片采集费用:按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规定,图像采集收费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相片采集工本费每位学生收15元(包括8张2寸相片,其中4张相片留做毕业证使用,另外4张相片将发给学生使用)。照相费用请请班干部收齐,在照相时集中交给新华社拍摄工作人员。
三、拍摄时必须带上第二代身份证,按教务处安排的照相时间表提前十分钟到达拍摄地点(少康楼一楼学生体质测试中心),班长组织本班同学密切配合拍摄工作人员按学号顺序进行拍摄。
四、为保证拍摄质量,请不要穿黄绿色或与肤色相近的衣服。
五、个别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可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02077。到广州照相的同学请将相片邮寄到学生本人收,再转交教务处教务科罗老师办理毕业证,联系电话:0752-2529282。
惠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