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重修科目考试定于本学期第三周前开始进行,具体学期为:
①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
②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的缓考科目。
全校性公共课考试时间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进行,各系根据全校性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插专业课。考试由各系组织,考场由各系选定(各系可根据期末考试分配的课室选定考场),请各系通知有关的学生依时参加考试。
为了确保考试的有效性,请各系务必按照《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考试,做好考试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一、认真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
二、按正常考试的要求,认真执行考试的规章制度。
三、认真核实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是否无误(包括与教务处核实公共课考试人数)。
全校性公共课考试试卷在9月19日上午领取。
结业生经审批,准予参加考试的,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