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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姓名 |
班别 |
性别 |
所获奖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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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3名) |
谢 嘉 |
06(1)班 |
女 |
“纪念苏洵诞辰一千周年暨第三届东坡书画艺术全国书画作品大赛”一等奖,“广东省第一届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大学组软笔楷书一等奖、软笔隶书一等奖 |
主办方:全国书画作品大赛评委会;省教育厅、省语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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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周国强 |
06(3)班 |
男 |
DV作品《寻》获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DV类作品一等奖 |
主办方:广东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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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旭辉 |
06(3)班 |
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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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涛 |
06(3)班 |
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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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波 |
06(3)班 |
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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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慧 |
06(3)班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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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少玲 |
06(3)班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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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艳芬 |
06(3)班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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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徐 威 |
08(3)班 |
男 |
“广东省大学生纪念五四运动会90周年诗歌创作大赛”二等奖,“跃阳杯”征文比赛三等奖,在《桂林晚报》发表《空红包》,在《羊城晚报》发表《绝招》、《我是一只猫》,作品《绝招》、《雷击》、《部长的样子》入选《近三十年广东小小说作家精品选》 |
主办方:团省委,今日惠州网、惠州学院《新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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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3名) |
欧永杰 |
07(4)班 |
男 |
“广东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大学组硬笔隶书一等奖、硬笔行书三等奖 |
主办方:省教育厅、省语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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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游天杰 |
07(1)班 |
男 |
“第三届全国诗歌大赛”二等奖,“第一届华语文学大赛”铜奖,“2009年第五届中华情主题写作大赛”银奖,“第二届‘屈原杯’诗歌大赛”优秀奖, “2009年世界杯全国校园文学艺术大赛”一等奖 |
主办方:首项奖由中国诗歌学会、秭归县人民政府、光明日报社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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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程朗英 |
06(2)班 |
女 |
“广东省大学生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诗歌创作大赛”二等奖 |
主办方:团省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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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5名) |
林泽武 |
07(2)班 |
男 |
“第四届粤港澳台诗歌比赛”优秀奖 |
主办方:中山大学中文系、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澳门大学中文系、台湾成功大学中国文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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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郑块金 |
07(2)班 |
男 |
惠州市惠阳区“2009年度我读书我快乐”征文活动三等奖,“纪念海子20周年” 诗歌选刊二等奖 |
主办方:惠阳区文广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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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李 端 |
07(4)班 |
男 |
“广东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大学组硬笔隶书三等奖 |
主办方:省教育厅、省语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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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刘慧娴 |
08(3)班 |
女 |
“广东省‘廉洁修身’征文比赛”三等奖 |
主办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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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黄国焕 |
08(3)班 |
男 |
“广东省‘廉洁修身’征文比赛”优秀奖,“跃阳杯”征文比赛三等奖,“第二届广东校园文学大赛”优秀奖 |
主办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办,今日惠州网、惠州学院《新生报》,广东校园文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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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6名) |
余争春 |
06(3)班 |
女 |
惠州市“我与文明城市共成长”征文一等奖 |
由惠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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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陈锦钿 |
06(3)班 |
女 |
惠州市纪念五四运动征文“优秀论文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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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卓丽芳 |
07(2)班 |
女 |
惠州惠阳区“我读书我快乐”征文比赛获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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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谢青春 |
07(2)班 |
女 |
“休闲惠州—欢迎你”征文比赛三等奖 |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读林堂的<神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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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王 靖 |
08(5)班 |
女 |
惠州市“休闲惠州—欢迎你”征文比赛大学组一等奖 |
主办方:团市委与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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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陈惠婵 |
06(3)班 |
女 |
《全国模范军转干部梁承华的特殊人生》 |
主办方: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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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奖 (3名) |
詹少玲 |
06(3)班 |
女 |
《惠大艺术节变就业演习场》 |
主办方:《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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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奖 |
潘颖科 |
07(4)班 |
男 |
“跃阳杯”征文比赛三等奖(新闻类) |
主办方:今日惠州网、惠州学院《新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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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奖 |
林 晨 |
08(3)班 |
女 |
“跃阳杯”征文比赛三等奖(新闻类) |
主办方:今日惠州网、惠州学院《新生报》 |
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
附:《中文系“六如轩”励志奖评选标准》
《中文系“六如轩”励志奖评选标准》
一等奖评选标准: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作品(其中新闻类作品500字以上)2篇以上,并形成一定影响力的个人;
2. 在国家级或省级正式专业比赛中获一等奖2项以上的个人;
3. 在国家级或省级正式专业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创作集体。
二等奖评选标准: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作品(其中新闻类作品500字以上)1篇,并形成一定影响力的个人;
2. 在国家级或省级正式专业比赛中获二等奖1项以上(含),或在民间组织的专业比赛中获多项奖项,并形成一定影响力的个人。
三等奖评选标准:
1. 在省级正式专业比赛中获奖的个人;
2. 在市级正式专业比赛中获奖2项以上(含)的个人。
优秀奖评选标准:
1. 以第二或第三作者身份,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作品(其中新闻类作品500字以上)1篇,并形成一定影响力的个人
2. 在市级正式专业比赛中获奖1项的个人。
鼓励奖评选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但未获以上奖项的个人。
此公示日期为1月5日至7日,各位同学如对以上获奖学生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到中文系办公室(旭日417室)游少华辅导员处反映。